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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卫健发【2021】22号

2022.01.09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处(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 方案通知》(黔府发〔2021〕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 领域“证照分离”改革系列文件,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贵州 省保健用品卫生许可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方案》等 6个卫生 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1. 贵州省保健用品卫生许可审批事项“证照分离”实施方案

2. 贵州省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方案

3. 贵州省职业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方案

4.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有关工作方案

5. 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细化工作方案

6. 贵州省公共卫生监督领域改革措施

 

2021年 12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