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6月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2-06-01 【中国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5月31日(星期二)下午3:00,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2022-06-0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审评通过47个创新药,再创历史新高,临床急需境外新药上市持续加快,优先审评效率大幅提高,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扎实推进,临床试验管理跃上新台阶,核查检验协调机制更加通畅,实施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申报,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建设运行,完成中药“三方”抗疫成果转化,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审评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和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深化ICH工作,保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功连任ICH管理委员会成员,发布87个技术指导原则,审评标准体系更加完备,流程导向审评体系更加科学,审评体系和审评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
国家药监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报告会
2022-06-0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31日,国家药监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报告会。报告会总结了《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的成效,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引导和推动全系统、全行业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确保公众用械安全。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22〕11号
2022-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营造清朗的健康科普环境,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广告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加全社会健康科普知识高质量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出以下意见。
【国家】关于进一步精准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60号
2022-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消毒作为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传播性和隐匿性显著增强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流行,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难度,再次警示各项措施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公告
2022-06-0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等要求,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行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现予以公告。
【国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工作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59号
2022-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目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保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防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我们组织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工作指南》。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2022-06-01 【中国人民政府】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各部门要按照通知提出的6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及分工安排,对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需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的,应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将会同有关方面对相关省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2022-06-01 【中国人民政府】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中包括医药制造业。
【上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采购管理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2〕3号
2022-06-01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0号)文件,以及本市文件《关于进一步降低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2〕22号)要求,现对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检测采购管理通知如下:
【江苏】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22〕36号
2022-06-01 【苏州市人民政府】深化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5·20世界计量日” 暨“推进计量数字化转型、服务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2-06-0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以下简称《规划》)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世界计量日”活动暨“推进计量数字化转型、服务数字中国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更好服务数字时代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在第23个“世界计量日”来临之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5月中旬至8月中旬组织开展北京市2022年“5·20世界计量日”暨“推进计量数字化转型、服务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冀市监办〔2022〕98号
2022-06-01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省局研究制定了《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2〕37号
2022-06-01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我省与陕西等省(区、市)组成省际联盟,开展了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人工晶体带量采购到期接续带量联动工作,产生了中选结果。现就做好省际联盟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做好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2〕36号
2022-06-01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我省与河南等十二省(区、市)组成省际联盟,开展了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生了中选结果。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病种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琼卫医函〔2022〕145号
2022-06-01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近期将启动相关专业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并部署了相关单病种质量监测数据的填报和补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的相关要求,现就我省单病种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和补报工作通知如下:
【江西】关于批准发布《健康社区建设规范》等35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2-06-01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健康社区建设规范》等35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发布(见附件)。
【吉林白城】关于下发《白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的通知-白医保联发〔2022〕9号
2022-06-01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行为,市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12月启动了《白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的编制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浙江省提升中医药“一老一小”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2〕19号
2022-06-0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在儿童和老年健康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实践应用,对儿童和老年常见疾病诊疗和预防保健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助力建设“浙有善育”“浙里康养”,特制定本方案。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划扣医保个人账户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告
2022-06-01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22-2023医保年度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启动。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2022年5月31日0时超过6971.8元的,即可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2022-2023医保年度重疾险保费,我局将在2022年7月上旬予以统一划扣、协助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医药采购联盟骨科创伤类和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75 号
2022-06-01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决策部署,现就做好京津冀“3+N”医药采购联盟骨科创伤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税〔2022〕436号
2022-06-01 【吉林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营商环境组〔2021〕2号)相关内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01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晋政发〔2021〕43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了《山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勘误(第二期)的通知-湘药监函〔2022〕43号
2022-06-01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我局发布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以来,我局收到相关起草单位反馈意见,在全面梳理和核对的基础上,对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批至第七批)在编辑、校对中出现的差错进行了更正。为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批至第七批)的正确实施,现将勘误表予以印发,请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工作
2022-06-0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工作,连续召开了4场线上座谈会,分别组织本市药品经营企业,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生产企业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等50家代表企业,以及上海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上海市医药质量协会、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和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等5家行业协会参与交流研讨。与会企业和协会从促进药物创新研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管理、药品追溯管理、药品网络销售、储运配送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切实意见建议。
河北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常态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重办投资〔2022〕3号
2022-06-0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常态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的通知-渝药监〔2022〕29号
2022-06-0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优化药品流通领域服务改革,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通知如下。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省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6-01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省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紧紧围绕医疗保障改革发展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征求《综合医院康复治疗中心建设规范》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2-06-01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341号)的要求,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归口,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等组织编写的《综合医院康复治疗中心建设规范》(项目计划号:2020-2-204)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该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现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amr.ah.gov.cn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鲁卫职健字〔2022〕4号
2022-06-01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2-06-01 【深圳市财政局】按照《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深府〔2022〕13号)的文件精神,为依法制定内部举报人制度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疫苗的安全监督,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我局对《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陕西】关于产品信息与国家医保编码信息不一致的已挂网产品公示
2022-06-01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意见》(医保发[2022]1号)文件精神,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械招采管理子系统试运行期间,存在部分已挂网产品信息与国家医保编码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现将该部分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受理对不一致信息进行说明的申诉。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2〕24号
2022-05-31 【国家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要求,创新完善基金监管方式,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检查内容:对定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高值医用耗材(骨科、心内科)等领域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包括本地接收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结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协议履行及费用审核与结算支付,以及通过伪造医学相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检查。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的通知
2022-06-0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优化药品流通领域服务改革,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
2022-06-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加强工作协同,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能,推动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兵团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现予以印发公布,请遵照执行。
【江西】关于将“五虎口服液”等调出双通道药品名单的公示
2022-06-01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经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申请,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发〔2021〕15号)精神,我省拟将“五虎口服液”“环孢素滴眼液(Ⅱ)”“熊胆舒肝利胆胶囊”“海博麦布片”“热炎宁合剂”“艾托格列净片”“牛黄清感胶囊”“氨氯地平叶酸片(II)”“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SF)”“小儿荆杏止咳颗粒”“射麻口服液”“阿利沙坦酯片”“红花如意丸”“如意珍宝片”“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心脉隆注射液”调出双通道药品名单,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乙类管理,现予以公示。
【云南】关于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集中采购挂网交易工作的有关通知
2022-06-01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中选产品集中采购挂网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关于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上线交易的通知
2022-06-01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含非中选初次置换全髋、全膝系统、半髋系统、单髁系统、翻修部件、关节配件,下同)已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即将进入配送关系建立和上线交易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关于进一步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并开展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6-0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0号),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经研究决定,本市将进一步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并开展价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新3+3”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06-01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起草了《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新3+3”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至6月6日。
【山西】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2〕199号
2022-06-01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国库集中收缴制度上缴同级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收入科目列“103044750其他缴入国库的卫生健康行政事业性收费”。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八批)的公告(2022年 第22号)
2022-06-01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申报工作流程><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湘药监发〔2021〕15号)及药品标准制定相关程序,我局已组织完成第八批10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审定,现予以发布,即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广东广州】关于开展药品国家医保编码以及YPID码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二)
2022-06-0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落实平台药品数据规范化工作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已对本通知附件的626个药品进行国家医保编码、YPID初步匹配。为保证信息的准确,请有关企业进行核对。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2〕14号
2022-06-0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决策部署,平稳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以下简称“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紧密结合胰岛素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特点,落实好各项配套措施,促进中选产品及时稳定供应、安全顺畅使用,确保改革红利惠及广大患者。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7号)和《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规范稳妥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函》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胰岛素集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2022-06-01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工作,统一经办流程,提高参保服务质量,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14日前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6-01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2〕172号)要求,现将我省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01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药品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增补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2〕21号
2022-05-3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我们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从总额费用控制、服务量、次均费用控制和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决定在原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增补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北京博爱医院、北京丰台医院、北京航天总医院、应急管理部应急总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北京市第六医院、北京市普仁医院和北京市仁和医院10家定点医疗机构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2〕20号
2022-05-3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为满足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规定,符合认定条件和具备执行医保协议能力的零售药店可自愿申请纳入定点零售药店范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北京】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2〕19号
2022-05-3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为满足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规定,符合认定条件和具备执行医保协议能力的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