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0月31日
关于小儿生血糖浆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10-31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小儿生血糖浆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3-B-2654-97-1。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小儿生血糖浆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药监局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4年第47号)
2024-10-3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奥硝唑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丙二醇和乙醇。
【国家】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4-10-3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28日,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山东召开。会议总结了警戒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试点存在的问题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八十四批)及调出参比制剂目录品种清单(第一批)的通告(2024年第46号)
2024-10-3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现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八十四批)及调出参比制剂目录品种清单(第一批)。
【国家】关于举办第六期“器审云课堂”线下辅导班的通知
2024-10-3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疗器械研发和注册行为的规范,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计划于2024年11月6日下午举办第六期“器审云课堂”线下辅导班。本期辅导班具体安排如下:
【国家】药品价格影响因素知多少?(一)——首要是药品自身因素影响大!
2024-10-31 【国家医疗保障局】药物作用机制不同。治疗同一种疾病,可以有多种不同作用机制的药品,满足不同临床需求。以糖尿病用药为例,有直接促进胰岛素分泌的格列美脲、增加身体对葡萄糖利用的二甲双胍、减缓淀粉在小肠水解吸收速度的阿卡波糖、减少肾小管对葡萄糖重吸收的达格列净等,也有直接“缺啥补啥”的注射用胰岛素,以及近年来因为减肥“出圈”的司美格鲁肽等。再比如白血病治疗药物,有杀敌一千自伤八百的环磷酰胺等常规化疗药物,也有精准抑制关键酶活性、大幅提高有效性安全性的伊马替尼等小分子化学靶向药物。这些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品背后,是研发投入、合成工艺、生产规模、适用人群等的巨大差异,这些都是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药监发〔2024〕230号
2024-10-31 【北京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解决消费者便捷购药“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经2024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六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中医药科〔2024〕148号
2024-10-31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根据《第六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及《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第六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教学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第六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即将进入结业考核阶段,为加强对第六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评估和管理,切实做好结业考核工作,确保继承工作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第六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提升生物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18号
2024-10-31 【上海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生物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推进沪产创新药械产品海外上市,为解决全球临床需求做出上海贡献,制定本行动方案。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医疗器械质量抽检结果的通告(2024年)-沪药监通告〔2024〕22号
2024-10-3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中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我局已严格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涉及企业和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按规定立案查处。对所涉企业和单位,已监督其开展原因分析和限期整改,并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福建】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专项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4〕108号
2024-10-31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相关工作精神及福建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血栓弹力实验”等3项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专项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启动第二批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10-30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支持创新药发展、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粤府办〔2024〕11号)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集聚成势,全面促进我省医疗机构制剂高质量发展,现启动第二批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10-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学影像、麻醉、医学检验、病理工作的人员,经所在执业机构确认其专业技术已达到相应水平的,可继续从事原专业工作。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2024-10-31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续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0-31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第一采购年度将于2024年10月30日到期,根据《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3-1)》规定,为做好中选品种续约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2024版)
2024-10-31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意见的公告
2024-10-31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我局研究起草了《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河北唐山】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2024-10-31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对部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书面告知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关于对《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2024-10-31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对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湖北】关于2024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结果的公示
2024-10-31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湖北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管理暂行办法》(鄂卫规〔2020〕3号)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工作,对30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公示期间,相关医疗机构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
【湖北】关于2024年第三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结果的公示
2024-10-31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湖北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管理暂行办法》(鄂卫规〔2020〕3号)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工作,对168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公示期间,相关医疗机构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
【湖北】关于公开征求《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首批扩围接续)》(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10-3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为推进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结合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实践,研究起草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首批扩围接续)》(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zcylcbgs@163.com邮箱。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51号
2024-10-3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落实三明医改制度性成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医保函〔2024〕25号)要求,将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因地制宜的精神落实到医保工作各个环节,推动江苏医保工作走在前、作示范,促进“三医”协同发展。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维护《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3年版)》(20241028)的通知
2024-10-31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3年版)》(20241028)的维护,并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关于维护《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1028)的通知
2024-10-31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1028)的维护,并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江西省关于落实数据基础制度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10-3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动健全数据领域制度法规体系。加强数字江西理论和立法研究,结合实际需求完善数字江西建设相关领域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省数据产权、数据估值、收益分配、流通交易、安全治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等相关规范与制度,加强《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宣贯实施。
【江西】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2024-10-31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就我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辽宁】关于公布并执行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结果(2024年第一批)的通知
2024-10-3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政策规定,中心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经组织申报、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等工作流程,现将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结果(2024年第一批)(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于2024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
【辽宁】关于恢复部分药品挂网采购资格的通知
2024-10-3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我省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原则和《关于规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9〕63号),部分产品被暂停挂网采购。被暂停挂网的药品,符合梯度降价标准或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企业可申请恢复挂网。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提示》的通知
2024-10-31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监管为民理念,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广告活动,有力维护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医疗行业广告合规提示》,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对属地医疗机构和各广告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和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内蒙古】关于澄清部分挂网药品异常价格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31号
2024-10-31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按照《关于配合做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2024年10月我区挂网药品价格监测结果,现就部分挂网药品异常价格澄清工作通知如下:
【内蒙古】关于公布2024年第九批国家谈判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29号
2024-10-31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内医保发〔2023〕22号)要求,现将国家谈判药品托伐普坦片等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宁夏】关于开展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购销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
2024-10-31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3〕84号)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开展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购销协议续签工作,现就本次签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山东】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济医保字〔2024〕13号
2024-10-31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4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减轻就医群众费用负担,决定在我市开展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西】关于降低规范“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57号
2024-10-31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7号)要求,为解决部分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地区间价格差异大,有效降低设备、耗材虚高成本,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决定降低并规范“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价格治理情况通知如下:
【山西】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晋医保发〔2024〕16号
2024-10-31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按照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药监发〔2024〕28号
2024-10-31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保障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陕西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制度(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陕药监函〔2024〕515号
2024-10-31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医药代表管理,规范医药代表学术推广行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药监局根据《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了《陕西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制度(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纸质版及电子版均可)反馈至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管处或指定邮箱。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陕西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报告事项管理暂行规定》意见建议的通知-陕药监函〔2024〕513号
2024-10-31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国家局药品监管司《关于药品委托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药监药管函〔2024〕80号),规范我省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便于省药监局动态掌握有关事项情况,及时预防、控制和处置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省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陕西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报告事项管理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纸质版及电子版均可)反馈至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管处或指定邮箱。
【四川】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4〕246号
2024-10-3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京津冀“3+N”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项目编号:LH-HD2024-2)》工作安排,就开展京津冀“3+N”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成都】关于申报2024年开展前沿医疗服务试点的通知
2024-10-31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商务部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资发〔2022〕213号)精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都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成办发〔2023〕22号)“允许成都市指定医疗机构,提供再生医学等前沿医疗服务”要求,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4年前沿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四川】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4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成医保发〔2024〕32号
2024-10-31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10号)要求及《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市管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成医保办〔2021〕70号)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除省管医疗机构外的市级定价权限公立医疗机构(简称市管公立医疗机构)统一下调“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4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
【四川】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泸市医保规〔2024〕4号
2024-10-31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试行)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8号)规定,我局对取卵术等17项医疗服务项目履行了相关定价流程,现将项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绵阳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绵医保规〔2024〕3号
2024-10-31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本次新增17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1),同时停用原有24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2)。各医疗机构具备开展相应诊疗项目资质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规范整合后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等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川】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多学科联合诊疗”等3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的通知
2024-10-31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为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68项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3项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7号)、《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试行)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8号)等精神,前期经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申报,我局按程序完成了“多学科联合诊疗”等3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工作,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四川】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10-31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7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10号)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下调“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4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自医保办发〔2024〕19号
2024-10-31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7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1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下调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4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的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增中药饮片品种备案的通告
2024-10-31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审核,林芝源瑞药业有限公司报备的新增藏灵芝、蜜藏灵芝等两种中药饮片品种符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相关要求,现予以备案。
【新疆】关于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建议的函
2024-10-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和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了《自治区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11月9日前将修订建议反馈至我委。
【重庆】关于公布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4-10-3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关于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公布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企业持数字证书登录“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ggfwpz.ylbzj.cq.gov.cn/tps-local/ucenter/#/login),点击“服务-药械招标管理-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接续采购项目-报价管理-中选结果公布”模块查看中选结果。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血栓弹力图试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39号
2024-10-3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下调血栓弹力图试验等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的血栓弹力图试验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附件中“政府指导价”为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除加收项目各级医疗机构执行统一价格外,其他项目实行上下浮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上浮10%执行;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下浮5%执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下浮1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