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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1028)的通知

2024.10.31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1028)的维护,并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1028)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