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1028)的通知
2024.10.31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1028)的维护,并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1028)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