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5月18日

2021.05.18
读要网

关于发布《儿童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1〕3号

2021-05-18 【国家卫生健康委】

现发布《儿童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儿童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便携式血糖仪临床操作和质量管理指南》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布《医院机构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等两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2021-05-18 【国家卫生健康委】

现发布《医院机构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分类代码与标识码》等两项卫生行业标准,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杨逸铮、李利赴甘肃调研督导新冠病毒疫苗全流程监管监督工作

2021-05-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月12日至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杨逸铮,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李利一行赴甘肃省,现场调研督导新冠病毒疫苗全流程各环节监管、监督工作情况,并开展座谈交流。甘肃省副省长张世珍一同参加调研。

【北京】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区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5-18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为支持和促进本市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在社区就医,近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区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需事先选择,可以直接到本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近就医,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均可将全市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门诊首诊医疗机构,办理所需的首诊转诊服务。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质量改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18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我委组织制订了《河北省医疗质量改进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2021-05-18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现状,我委对《北京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1-05-18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我局对2021年第一批50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系原我局公布的四川省2020年第二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履行了相关定价程序,现将相关项目试行价格及6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执行《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的补充通知-赣医保办函〔2021〕25号

2021-05-18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和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现对《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执行〈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1〕18号)》补充通知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国际医学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1〕74号

2021-05-18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国际医学中心和高水平医院建设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国际医学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主要职责:统筹领导广东省国际医学中心和高水平医院建设,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支持国际医学中心和高水平医院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国际医学中心和高水平医院优势学科发展。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卫办职健发〔2021〕2号

2021-05-18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17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符合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医院名单的通知

2021-05-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我委于2019年印发了第一批300家基本符合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名单。根据2020年县医院服务能力调查评估结果,全国范围内新增441家县医院基本符合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以下简称符合标准县医院)。现将第二批符合标准县医院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继续加强其能力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湖南】关于加入省级采购联盟共同开展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公告

2021-05-18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政策精神,为推进构建联盟采购机制,进一步发挥集中带量采购规模效应,经研究决定,湖南省会同相关省份组成豫晋赣鄂渝黔滇桂宁青湘冀十二省(区、市)采购联盟,联合开展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不再针对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单独进行带量采购。

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十批规范化(合格)性病门诊名单的通知-桂卫医发〔2021〕9号

2021-05-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性病门诊”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008〕22号)、《广西医疗机构性病诊疗规范(2011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性病诊疗质量评价标准(2011年版)》(桂卫医〔2011〕214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委托自治区皮肤病医院于2020年12月组织专家评审组对2019年申报“规范化性病门诊”创建的1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审。通过考核评审,5家医疗机构的性病门诊达到了“自治区级规范化性病门诊”标准,7家医疗机构的性病门诊达到了“自治区级合格性病门诊”标准,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21〕103号

2021-05-18 【苏州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2018〕6号)文件精神,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0〕62号)文件要求,为稳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现制定本方案。

《苏州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021-05-18 【苏州市人民政府】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三医联动整体改革的关键环节。为保障就医群众权益、提高医疗绩效管理水平,实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正向引导,2021年5月10日,苏州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蒙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内卫办蒙中管理发〔2021〕79号

2021-05-18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专家对中医(蒙医)应急和救治工作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99号),结合我区实际,组建自治区中医(蒙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5-18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为提升我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医药购销领域监管能力,促进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撤网、采购、配送、使用和回款结算等工作公平、健康、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了《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创新器械企业有了“辅导员” 医疗器械长三角分中心建立专人对接辅导工作机制

2021-05-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5月17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以下简称医疗器械长三角分中心)在上海召开创新优先医疗器械企业代表沟通辅导座谈会。医疗器械长三角分中心与创新器械企业代表深入沟通,充分了解其各自产品注册申报进展,为其产品申报过程中的难点答疑解惑。长三角分中心还为企业指派专人主动对接服务,正式建立起“专人负责、主动对接、全程指导”的工作机制——创新器械企业自此有了“辅导员”,惠享“零距离”服务。

【内蒙古】关于执行第四批国家集采(内蒙古)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1-05-18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根据《关于落实第四批国家集采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021〕9号)和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中选结果,现将执行第四批国家集采(内蒙古)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医保〔2021〕37号

2021-05-18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范医药机构定点管理,制定《福建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同意建立重庆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渝府办函〔2021〕27号

2021-05-18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广西区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医发〔2021〕4号

2021-05-18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国中医药发〔2007〕47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广西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的通知-桂中医药办发〔2021〕9号

2021-05-18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绩效关于反馈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通〔2021〕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标准和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局绩效办,共同推动2021年度绩效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一退两抗”药品零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药监流通秘〔2021〕40号

2021-05-18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近期我省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相关区域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一退两抗”药品零售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规〔2021〕11号

2021-05-1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订了《上海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4月20日市卫生健康委第26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关于开展2021年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沪爱卫会〔2021〕5号

2021-05-1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次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以“爱清洁、爱健康、爱上海”为主题,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完善基础卫生设施管理,倡导卫生健康文明习惯,预防夏秋季传染病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区、街镇爱卫会组织协调作用,动员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居村委、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从讲究卫生、清脏治乱、防制四害入手,不断改善、提高本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市民健康文明素养,确保蚊、蝇、鼠、蟑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标准,降低虫媒传染病传播风险。

关于印发 《上海市医疗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规〔2021〕12号

2021-05-1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医疗卫生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医疗机构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模式,提升本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医疗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4月20日市卫生健康委第26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规范〔2021〕1号

2021-05-18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举行《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

2021-05-18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为了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和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专家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医保〔2021〕35号

2021-05-18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等三家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属地化管理,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和福建省儿童医院开业后参照福建省省属公立医院三级甲等收费标准执行,其中专家门诊诊查费上海输出医院的两院院士和专技一级由医院自主定价,上海输出医院专技二级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最高限价定为350元/次,具体价格由医院制定。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