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十批规范化(合格)性病门诊名单的通知-桂卫医发〔2021〕9号
桂卫医发〔2021〕9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性病门诊”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008〕22号)、《广西医疗机构性病诊疗规范(2011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性病诊疗质量评价标准(2011年版)》(桂卫医〔2011〕214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委托自治区皮肤病医院于2020年12月组织专家评审组对2019年申报“规范化性病门诊”创建的1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审。通过考核评审,5家医疗机构的性病门诊达到了“自治区级规范化性病门诊”标准,7家医疗机构的性病门诊达到了“自治区级合格性病门诊”标准,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桂卫医〔2011〕214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性病门诊创建的指导工作,并以此推动全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郑冬,0771-28036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李峥,15578026200。
附件:第十批自治区级规范化(合格)性病门诊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第十批自治区级规范化(合格)性病门诊名单
一、达到自治区级规范化性病门诊标准的医疗机构(5家)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二、达到自治区级合格性病门诊标准的医疗机构(7家)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贵港市中医医院
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柳城县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埌东医院
田东县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