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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11.10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医疗保障领域的诚信自律,构建良好的诚信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起草了《青海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 箱:qhjjjgc@163.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邮编810000)

 

        附件: 1.青海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定点医疗机构指标体系(2022版)

        3.定点零售药店指标体系(2022版)

        4.参保人指标体系(2022版)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