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9月2日

2021.09.02
读要网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京药监发〔2021〕207号

2021-09-0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刚要》等编制。规划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本市药品安全监管的成绩和不足,分析了当前和未来五年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任务和改革措施。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本市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同共治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是落实国家药品安全战略的具体举措,是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关于对《北京市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1-09-0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与《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和法规的准确适用,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及《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等规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京药监发〔2020〕24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我国主导制定的高流量呼吸治疗设备专用安全国际标准发布

2021-09-0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国际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90部分:高流量呼吸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官网发布(标准号:ISO 80601-2-90:2021),这是由我国提出并负责完成的首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国际标准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45号-内蒙古自治区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09-02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2008版《内蒙古自治区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内蒙古自治区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家庭病床服务医保支付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1〕81号

2021-09-02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服务医保费用管理,促进家庭病床服务健康良性发展,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0〕100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我省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的通知》(闽卫基层〔2021〕39号)及本市医保待遇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家庭病床服务医保支付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规程等2个文件的通知-厦医保〔2021〕80号

2021-09-02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规程》《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分值付费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医〔2021〕84号

2021-09-0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人员是医疗机构内从事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人员,是监督指导各项感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关键。为保障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相关工作有序有力开展,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赣医保字〔2021〕31号

2021-09-02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的通知-陕卫办职业发〔2021〕37号

2021-09-02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针对相关地市及单位在专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陕卫办职业发〔2020〕2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拟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规[2021]4号

2021-09-02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全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药监发〔2021〕29号)

2021-09-02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战略,全面实施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公众用械安全有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湘药监发〔2021〕30号)

2021-09-02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省局《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规范我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工作,省药审中心拟进一步改进审评方式、加强技术服务,全面落实以下提质增效目标:(1)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技术审评时限缩减至30个工作日,对创新医疗器械、重点企业的重点品种、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品种,注册技术审评实施优先办理;(2)外省关联企业(与省内企业为同一法人、同一集团控股)在境内已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来湘申报注册,技术审评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3)第二类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变更、延续注册的技术审评与审批时限合计缩减至30个工作日。主要任务与措施如下:详见正文。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药监发〔2021〕18号

2021-09-02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02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0号

2021-09-02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促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家庭和谐,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02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02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福建三明】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工作的通知-明医保〔2021〕48号

2021-09-02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C-DRG收付费改革工作,提高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巩固提升三明医改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C-DRG改革实际情况,经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对我市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进行修订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管理实施规程》的通知-甘药监发〔2021〕129号

2021-09-02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管理,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含原料药登记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药品注册和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程。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1年呼和浩特市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2021-09-02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健康内蒙古行动(2020-2030年)》(内健推委发﹝2020﹞2号)精神,按照《 2021年健康内蒙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健推委办法﹝2021﹞2号),为切实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研究型医院拟建名单的公示

2021-09-02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广州市加快医疗高地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要求,我委组织进行了广州市研究型医院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广州市研究型医院拟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2021-09-02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许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要求,经各地各单位推荐,我委审核同意,组建医院管理等8个专业省级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现将专家库专家名单印发你们。

《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1-09-02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缓解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确保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按时回款结算,推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的通知

2021-09-02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管理,合理确定用药范围,保障参保患者切身利益,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的通知》和《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版)》,我局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了《青海省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6号

2021-09-02 【江西省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市医保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1〕42号)

2021-09-02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法治医保建设,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经2021年第44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市医保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