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6月6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8号
2022-06-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医疗机构门诊工作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究统计学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2年第33号)
2022-06-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为鼓励罕见疾病药物研发,从临床研究方法学角度指导申办者提高研发效率,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究统计学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科技强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2-06-06 【中国网】中共中央宣传部定于2022年6月6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科技部部长王志刚,中科院院长侯建国,工程院院长李晓红,中国科协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玉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李静海介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科技强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2022年06月06日)
2022-06-06 【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4月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经过前期公示并对反馈意见进行核实与处理,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
【吉林】关于调整白山市中医院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2-06-06 【白山市人民政府】为有效解决市中医院创新发展面临的困难,促进中医医疗技术进步与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关于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吉医保联〔2019〕3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对市中医院71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2022年6月1日零时起执行。
【贵州】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制度的通知(试行)
2022-06-06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为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0号)文件精神,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科学合理和平稳有序,现就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和评估制度通知如下。
【广东江门】关于制定部分新增和修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2-06-06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3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网上就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参考价的函》(粤医保函〔2021〕139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促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制定部分新增和修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庆】2022年5月新增挂网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信息公示
2022-06-06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我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和医保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5月新增挂网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财务〔2022〕23号
2022-06-06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无锡、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管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现将《医疗卫生领域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的通知-黑药监规〔2022〕5号
2022-06-06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2〕15号)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2022年5月30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四张清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操作培训的通知
2022-06-06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为深入推进我省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前期已上线试运行,拟于近期全面上线使用。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开展系统操作方面培训工作:
天津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 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及支付标准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41号)
2022-06-0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下调公立医疗机构单人单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单人单检价格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价格统一不高于每人份3.4元。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服务,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元;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收费总额的封顶标准降至不高于每人份6元。
【山东】关于白花丹参等16个山东省中药材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2-06-06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修订工作安排,我局已组织完成白花丹参等16个山东省中药材标准修订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16个中药材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6-06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了提高规划设置的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政府规划的公众参与度,现将《安徽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39号
2022-06-06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27号)、《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及我省实施方案精神,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进一步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2〕59号
2022-06-06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省情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22-06-06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70号)要求,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2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药品监管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0件。现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和《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予以公布。
【江苏】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增补药品第三批消化名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7号
2022-06-06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1号)、《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21〕51号)要求,为做好《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以下简称“省增补药品”)的消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8号
2022-06-06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为深入推进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落地执行,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 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和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公立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吉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8号
2022-06-06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为加快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提出的“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要求,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具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吉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告-京人社发〔2022〕4号
2022-06-05 【北京市人民政府】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行业名单见附件,含医药制造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缓缴期限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沪府〔2022〕22号
2022-06-05 【上海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是上海环境卫生设施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到2035年,要形成安全可靠、合理有序、节能环保的全过程、全物流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垃圾源头分类、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江苏】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影响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深化“面对面”对接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药监审批〔2022〕41号
2022-06-05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化道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获批上市
2022-06-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审查,批准了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消化道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创新产品注册申请。临床上该产品主要用于消化道及周边组织黏膜下早期病变的超声诊断(肿瘤浸润深度、有无周围淋巴结及邻近器官转移),是国内首次将超声影像技术应用于下消化道领域,可在常规内窥镜检查的基础上对更深层次的组织进行成像检查,对于直径<2cm的消化道黏膜下病变具有临床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