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7月14日

2022.07.14
读要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24号

2022-07-14 【国务院】

《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围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学位法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条例、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条例,修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教师法修订草案。

2022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

2022-07-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本次汇总的2022年1月-2022年6月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共369个,其中建议按照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06个,建议按照Ⅱ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08个,建议按照I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90个,建议不单独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0个,建议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29个,建议按照药械组合产品判定程序界定管理属性的产品1个,建议视具体情况而定的产品1个。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7-14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完善定调价规则,改革优化定调价程序,探索建立灵敏有度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治理水平,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 号)和全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171项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2〕78号

2022-07-14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按照《青海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对医疗机构上报的修订项目开展了资料审核、实地调研、成本测算和专家论证,审核通过17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予以公布(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内分泌代谢病医学中心及国家内分泌代谢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216号

2022-07-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及“十四五”时期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内分泌代谢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内分泌代谢病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内分泌代谢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和《国家内分泌代谢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01、04、07、08、09、10、19、21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的通告(2022年第30号)

2022-07-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注册申请人确定具体产品的临床评价路径,器审中心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等规范要求,基于目前的审评经验以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子目录01“有源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21“医用软件”的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和品名举例,提出具体产品临床评价的推荐路径。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成效举行发布会

2022-07-14 【中国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7月14日上午10:00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司长聂春雷先生,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许钢柱先生,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冉崇庆先生,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张亚兰女士出席本次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成效,并回答媒体提问。

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三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价工作的通知

2022-07-14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我省第三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经省医保局同意,中心拟开展模拟报价、正式报价工作。模拟报价时间2022年7月14日15:00至7月15日15:00;正式报价时间2022年7月19日15:00至7月20日15:00

关于印发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京医保中心发〔2022〕30号

2022-07-13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工作,在发挥CHS-DRG引导规范医疗行为作用的同时,激发新药新技术创新动力。经研究,决定试行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2022年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7-13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决定于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期间开展2022年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申报工作。

于学军副主任主持召开健康中国行动2022年第二次工作调度会

2022-07-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7月11日,健康中国行动2022年第二次工作调度会在京召开。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推进办和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围绕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多项工作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中国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利用好健康中国行动平台,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构建各方协同的工作格局。要紧紧围绕2022年工作要点,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抓重点、破难点,圆满完成好各项任务。要抓好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考核工作,充分运用监测考核结果。要总结好3年来的工作成效,通过各种方式全方位进行宣传,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家药监局关于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活动审批模块的通告(2022年第33号)

2022-07-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于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活动审批模块(以下简称审批模块)。一、 审批模块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用于办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的申请、受理、审批等业务。二、 申请单位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nmpa.gov.cn),提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32号)

2022-07-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等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详见正文。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医保管理增效案例(第七批)的公告

2022-07-14 【国家医疗保障局】

医保好政策真正变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需要下足绣花功夫,不断强化精细化管理。现发布第七批医保管理增效案例,包括:江西赣州探索“网格化”管理模式织牢医保基金安全网、山东济南全方位打造统一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剂支付方式参照院内制剂管理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49号)

2022-07-14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医保发〔2021〕51号)将“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同时针对临床使用情况,国家医保局根据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申请,赋予了相应院内制剂编码。??经研究决定,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剂支付方式参照院内制剂管理,医保最高支付标准为118元/mCi。

【上海】关于加强本市公立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与临床研究协同创新的实施意见-沪卫中发〔2022〕11号

2022-07-1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推进本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通过市级层面的顶层设计和有组织地科研创新,以重大临床问题为导引和切入点,以高水平临床研究为抓手,聚焦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内涵发展,加大协同整合力度,打造科创引领的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新模式,不断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现就推动本市公立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与临床研究协同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7-14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我委制定了全省2022年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三轮动态调整的通知

2022-07-14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2017〕55号)规定,现开展我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三轮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山东】德医保发〔2022〕39号关于公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目录的通知

2022-07-14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60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医疗服务发展情况,现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粤药监规许〔2022〕2号

2022-07-14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广东省药物(含疫苗)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行为,加强我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以下简称研究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下简称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5号

2022-07-14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河北省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我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医疗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包容免罚清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关于印发《药品监管部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药监综财〔2022〕20号)

2022-07-14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及省委、省政府部署,在落实省局已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立足药品监管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加大简政放权、助企纾困、降费减负工作力度,支持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和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安徽】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2022-07-14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健康口腔”行动,进一步缓解参保群众口腔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5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吉林】关于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吉卫联发〔2022〕19号

2022-07-14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巩固2020—2021年“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成果,落实2022年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2〕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以下简称经济管理年活动),持续促进公立医疗机构资源配置效率、运营管理效益提升。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7-14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统一规范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程序,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进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医保联〔2021〕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试点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关于做好第二、四批国家集采期满江苏接续采购签约量填报和中选结果执行等工作的通知

2022-07-14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接续采购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2年8月1日起执行本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现开展签约量填报等工作。填报时间:7月18日-7月20日。

【福建】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公立医疗机构第六批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医保〔2022〕75号

2022-07-14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属公立医院第六批按病种收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1〕10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第六批按病种收付费改革。

【福建】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门诊特殊病种免费药品目录及价格的通知-明医保〔2022〕34号

2022-07-14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2018年第十次专题会议纪要》(〔2018〕8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门诊特殊病种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门诊特殊病种免费药品目录及价格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我市门诊特殊病种免费药品目录汇总表(见附件)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我市有关政策精神,及时做好衔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省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2022-07-14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2022年7月2日第2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局领导分工如下:详见正文。

健康云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7-14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健推委办发〔2022〕2号),进一步推进健康云南行动有关工作落实落地,经健康云南行动推进委员会主任同意,现将《健康云南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中药材质量标准》(2022年版)第一批的公告-渝药监公告〔2022〕57号

2022-07-14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重庆市中药材质量标准》(2022年版)第一批72个中药材质量标准,经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2年9月10日起实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2022-07-14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参加了江西省牵头组织开展的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联盟带量采购,现就中选结果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