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0月30日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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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2024-10-29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我国今年宣传活动主题为“社会共治,终结艾滋,共享健康”(英文主题为“Taketherightspath”),旨在号召政府、部门、单位、个人等各方行动起来,共同担起防艾责任,昂首迈向2030年终结艾滋病公共卫生威胁的目标,形成强大合力,共建健康中国,共享健康成果。

【国家】雷海潮赴山西省开展综合督查

2024-10-2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雷海潮带队赴山西省督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到临汾市调研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望慰问困难群众、一线挂职干部和医务人员,并在太原市组织部分省会城市治理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工作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曲孝丽出席有关会议。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公示拟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的公告

2024-10-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发布以来,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报名,呼吁要扩大社会监督员规模,更好发挥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基本条件和有关工作要求,经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职业、专长、所在地区、社会任职等因素,我们在原定20名社会监督员基础上适当增加名额,拟确定丁海霞等40名同志为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公开征集意见结果的反馈

2024-10-29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期间,首都之窗留言板渠道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电子邮箱渠道收到社会公众意见11条(药品2条、器械3条、化妆品6条),其中采纳了2条意见,9条意见未采纳。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4〕14号

2024-10-30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落地工作,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的通知》(京医保发〔2024〕5号)要求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15号)执行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降低本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4〕25号

2024-10-30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7号)要求,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降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关于征求《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指南》等2项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4-10-29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指南》等2项安徽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安徽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于2024年11月28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详见附件),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安徽】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江西联盟干扰素集采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4-10-30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中心于10月29日对平台挂网目录全面梳理,依据企业申请将江西联盟干扰素集采中选品统一纳入“江西联盟干扰素集采”项目,以“中选价”限价、分配“采购量”、规范网上集中采购,请相关企业及时遴选配送、建立网上配送关系。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福建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4〕1737号

2024-10-3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福建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24〕80号

2024-10-3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标准价格,现就调整部分C-DRG收付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甘肃省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医保函〔2024〕214号

2024-10-30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69号)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部分新增报名挂网药品挂网信息的通知(20241018等批次)

2024-10-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通知》中已提交《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以下简称《挂网申请表》)且申请在省平台挂网的药品(其中产品信息变更审核未通过的药品需待生效后方可挂网),具体见附件1、2。未提交《挂网申请表》的药品,待企业提交后挂网。

【广东广州】关于恢复部分药品挂网的通知(20241030)

2024-10-3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分因未在广东省新招采子系统成功维护资质信息而被暂停挂网的药品,其相关企业已于近期完成资质信息维护,药品状态已显示为“生效中”。为此,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相关药品予以恢复挂网(见附件)。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4-10-30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调整2024年第十八批130个药品挂网交易价格的通知

2024-10-30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近期,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130个药品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表详见附件。调整后的价格于2024年10月3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下调价格采购和使用。

【湖南】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4〕93号

2024-10-30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采办工作通知和我省执行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全省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2024-10-30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加强省级医药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医药储备在防范重大突发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工信部联消费〔2021〕195号)等相关规定,我厅会同省相关部门起草修订了《江苏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8日,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省工信厅生物医药产业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ssgxtswyyc@163.com(单位意见请发送盖章扫描件)。

【江苏】关于开展部分疫苗增补采购工作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377号

2024-10-30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8日17:00期间,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耗材采购(原平台用户登录)(网址:http://180.101.234.24:8011/webportal/)-疫苗分类采购-增补采购(202410))按要求申报相关疫苗的资质材料。若企业无省平台账号和CA证书,请按省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说明及时申领账号和办理CA。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

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10-30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中央和省级药品安全监管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关于贯彻执行调整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锡医保价采〔2024〕15号

2024-10-30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降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血栓弹力图试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调整后价格均为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各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供求状况下浮,具体下浮幅度不限。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省级药品检查员名单的公告

2024-10-30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现场检查工作,强化省级药品检查员管理,按照《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确定的遴选条件、程序和要求,省药监局组织开展了省级药品检查员调整工作,共认定各类别检查员62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重新认定的检查员名单予以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和药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药监函〔2024〕302号

2024-10-30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自治区范围内从事药学工作和工程系列药品专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6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要求的,可申报相应级别的药学和药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内蒙古】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0-30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能进能出、服务级别有升有降的医保管理机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内蒙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0-29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局。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68项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3项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4-10-29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68项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3项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7号)转发你们,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市管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成医保办〔2021〕70号)的相关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除省管医疗机构外的市级定价权限公立医疗机构(简称市管公立医疗机构,下同)对照执行和调整,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4-10-29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6号)转发你们,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市管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成医保办〔2021〕70号)的相关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除省管医疗机构外的市级定价权限公立医疗机构(简称市管公立医疗机构,下同)对照执行和调整,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眉医保办发〔2024〕21号

2024-10-30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1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4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期满接续及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下一采购年度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56号

2024-10-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按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4-1)《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2-1)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期满接续及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采下一采购年度中选结果执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十三批)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4-10-30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委印发的《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及《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等文件要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二十三批共26个品种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