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4.10.29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各区(市)县医保局,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6号)转发你们,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市管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成医保办〔2021〕70号)的相关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除省管医疗机构外的市级定价权限公立医疗机构(简称市管公立医疗机构,下同)对照执行和调整,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医学3D建模(骨科)”等10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市市管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省局规定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及说明等提供医疗服务,并执行省管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试行价格。
二、“射频消融术(脉冲消融术)”项目为现有价格项目“射频消融术”的兼容项目,继续执行现有项目价格。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川医保规〔2024〕6号关于公布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成医保发〔2024〕29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