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23日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眼科超声乳化和玻璃体切除设备及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意见的通知
2024-0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修订了《眼科超声乳化和玻璃体切除设备及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经调研、讨论,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委巡视工作会议暨委党组二十大后首轮巡视动员部署会
2024-01-2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委巡视工作会议暨委党组二十大后首轮巡视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要求,对委党组二十大后首轮巡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关于万氏牛黄清心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1-23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万氏牛黄清心片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11391(ZD-1391)-2002-2013Z。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万氏牛黄清心片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关于清润丸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1-23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清润丸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10033(ZD-0033)-2002-2012Z。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清润丸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关于解毒维康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1-23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解毒维康片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11062(ZD-1062)-2002-2012Z。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解毒维康片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关于心脑舒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1-23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心脑舒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15972005-2009Z。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心脑舒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国家】关于境外生产药品证明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4-0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10月23日外交部发布通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于2023年11月7日在我国生效实施。根据外交部发布的通知,境外生产药品申报药品注册申请时,申请人提交的境外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药品上市销售证明文件、GMP证明文件以及允许药品变更证明文件等,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公约》缔约国出具的上述文件,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但是,外交部公布的《公约》缔约国名单注释中注明不适用的除外。
【国家】黄华波副局长出席《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学术建设座谈会
2024-01-22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1月15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出席《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学术建设座谈会并讲话。
【国家】2024年全国中医药局长会议召开
2024-01-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月22日至23日,2024年全国中医药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2023年中医药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会议宣读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党组书记马晓伟的书面讲话。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2024-01-22 【国务院】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就扎实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如下方案。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四批北京健康科普专家遴选结果的通知
2024-01-2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提升市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10月启动了第四批北京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经单位推荐、市级审核、遴选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934名第四批北京健康科普专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关于下达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研究专项(卓越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沪卫科教〔2024〕3号
2024-01-2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研究专项(卓越项目)的通知》(沪卫科教〔2023〕31号)要求,我委开展了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研究专项(卓越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沪卫医〔2024〕2号
2024-01-2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市医疗美容质控中心制定了《上海市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1-23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质量公告发布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省药监局组织对《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质量公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福建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专家库的通知
2024-01-23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婴幼儿照护领域的专业支持、规范指导和宣传科普等积极作用,推进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决定组建广东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遴选和社会公示,确定陈婷婷等159名同志为专家库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广西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药监规〔2024〕2号
2024-0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我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管理工作,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了《广西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河南省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的公告
2024-01-23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为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保障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素质,现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4-01-23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实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科学管理,为禁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滥用对社会的危害。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3号)
2024-01-23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人民政府支持长沙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岳阳市、衡阳市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发〔2023〕11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我局在前期向长沙市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向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岳阳市、衡阳市委托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现公告如下。
【湖南】关于开展2024年度已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5号
2024-01-2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价格,理顺药品价格关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现就开展已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8个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2024年第一批)的公告
2024-01-23 【吉林省人民政府】为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督管理,引导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中医临床需求,我局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按照国家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开展了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修订工作。
【江苏】关于公布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20号
2024-01-23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关于公布执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械函〔2024〕5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公布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21号
2024-01-23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关于公布执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械函〔2024〕3号)、《关于公布执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械函〔2024〕4号)和《关于公布执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械函〔2024〕5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供应价格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19号
2024-01-23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药品的供应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内蒙古】关于征求《关于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1-23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起草了《关于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7日前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的通知
2024-01-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规范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流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22〕3号)和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宁医保规发〔2023〕3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饮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57号
2024-01-23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为规范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支付管理工作,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省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饮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四川】关于公布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通知-川药招〔2024〕20号
2024-01-23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6号)以及《关于公示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通知》(川药招〔2024〕12号)要求,中心已按照流程,对主动申请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结束,中心于2024年1月23日起正式执行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产品信息(详见附件1和2)。
【浙江】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4-01-22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0号)文件相关要求和《2023年金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条件评估报告》评估结果,金华符合调价条件,可安排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现根据金华工作实际制定《金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浙江】《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起草说明
2024-01-23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口腔种植是缺牙修复的重要方式,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种植牙需求高速增长,同时该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也日益成为民生痛点,群众对口腔种植的高收费、宣传虚假补贴、用低价广告欺骗患者等问题反映强烈。2022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要求,要求开展全面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部分的总价原则上不超过4500元。
【浙江】《关于2023年温州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通知》起草说明
2024-01-23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形成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触发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国保发〔2019〕79号)以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0号)相关要求,我市于2023年6月份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条件相关指标评估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98号
2024-01-23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