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的通知-沪爱卫会〔2023〕1号
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1〕6号)要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总结推广新冠疫情防控有效经验和做法,推进健康上海建设与爱国卫生运动有机融合,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卫生健康街镇建设是在卫生街镇创建基础上,通过抓取国家卫生区镇标准核心指标,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以整洁宜居的健康环境、便民优质的健康服务、和谐文明的健康文化为主要内容,加快健康场所建设,增强群众感知度,促进城乡卫生环境与市民健康需求协调发展,为实现健康上海行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从2023年起,在国家卫生区镇复审工作中,将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内容一并纳入实施。各级爱卫会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爱国卫生运动的总体思路和主要路径,从解决健康基本问题、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全面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城镇建设。至2024年,每个区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规范详见附件1)达到全覆盖,至少建成1个市级示范街镇。每个街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合格单位建设,扎实爱国卫生运动的社会基础;引导80%以上的单位参与健康场所建设(规范详见附件2),发动辖区居民建成健康村居不低于30%,开展健康家庭建设(规范详见附件3),并形成一批市级或区级的健康场所、村居、家庭先进典型,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构建健康上海建设的微观基础。
二、重点任务
以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一)整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
保持主次干道、街巷路面、河道湖泊及室外公共休闲场所、环卫设施整洁、有序。保持社区、村和单位内部及周边、建筑工地日常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加强农产品市场、公共场所和小餐饮相关场所的卫生环境、硬件设施和从业人员管理。开展病媒生物日常防制、季节性集中控制和密度监测评估工作,强化专业防制队伍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二)牢固夯实健康上海建设基础
推进智慧健康驿站、健康教育咨询点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面向辖区人群提供诊疗、预防、保健和健康科普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指导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协调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推进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促进妇幼、老年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建设。广泛开展各类健康场所建设,定期评选一批市级示范点。
(三)积极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养成
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打造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开展多元化健康知识和技能普及。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执法、无烟环境建设活动。推广应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四)持续加大各级组织发动力度
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区街镇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保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进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并完善由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共建共享工作机制。畅通建议投诉渠道,提升群众对卫生健康状况的满意度。逐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和有效干预。
三、组织实施
各级爱卫会、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城镇建设工作,坚持以市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爱卫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的有关政策、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市级示范评估命名工作。各区爱卫会办公室总体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街镇的管理,做好组织发动、部门协调、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区级评审和示范推优等工作。各街镇完善基层爱卫办事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各职能部门、居村委、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推动卫生健康街镇工作有序开展,使其成为持续改善市民群众生活、工作环境并提升健康水平的有效载体。
各区要强化科学评价,以现有相关部门、行业统计数据为基础,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建立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做好对街镇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评估。逐步由工作过程性指标汇总向健康结果性指标评价转变,进而推动长效管理工作由“运动模式”向“常态模式”转变。具体评价工作可在爱卫部门指导下,由专业技术机构负责实施。
各区爱卫会办公室以每两年为一个周期,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评审工作。评审采取资料评估和现场评估形式,其中现场评估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的方式开展。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抽查质控,抽查街镇不低于各区街镇总数的20%;抽查中对不达标准的街镇将不予通过,并对其所在区的爱卫会予以通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同期开展市级示范推优及命名工作,并强化督导检查、媒体报道和示范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卫生健康街镇全域化建设
持续建设环境整洁、生态宜居、人群健康的全民卫生健康城市,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各区要组织辖区内所有街道、镇(乡)全面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引导机关、医院、学校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居村委参与建设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使健康福祉惠及全体市民。要推进城乡卫生健康水平协调发展,促进公共卫生资源、服务均衡配置,着力提升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和群众健康素养,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均等化。
(二)提升公共卫生环境管理常态化水平
坚持做好公共卫生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各区要增强相关部门、行业落实常态管理制度的责任意识,做到日常维护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专业队伍管理与群众性运动相结合、动态管理与监督协调机制相结合,固化并完善卫生健康街镇建设的“常态模式”。坚决落实“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集中行动周”“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日”等制度,持续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治理、重点场所综合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提升等活动,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增强季节性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
(三)建立基层卫生健康组织普及化网络
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文化传播,引导市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深入推进《上海市民健康公约》实践行动。各区要建立基层卫生健康管理组织体系,督促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各类村居深化和拓展健康自我管理小组行动。深化以健康村居、单位和家庭为重点的健康场所建设,各区要建成一批具有带动和引领性的精品工程示范点。
附件:1.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规范
2.健康场所建设规范
3.健康家庭建设规范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