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19日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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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部分省份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视频座谈会

2021-01-19 【国家医疗保障局】

1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部分省份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视频座谈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出席并讲话。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部门负责同志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各省介绍了本地平台上线经验做法、建设进展、重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施子海强调,国家医保信息化建设已进入地方全面落地应用的新阶段,各地要坚决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强力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按时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1024号

2021-01-19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落实《全民健康信息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现就统筹推进健康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促进服务均等化,提出如下要求。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肺炎支原体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等3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2021年第4号)

2021-01-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肺炎支原体IgM/IgG抗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隐球菌荚膜多糖抗原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和《遗传性耳聋相关基因突变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国家药监局关于布地奈德鼻喷雾剂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1年第13号)

2021-01-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布地奈德鼻喷雾剂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发布。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1年10月18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修订说明书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速效救心丸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 第12号)

2021-01-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速效救心丸说明书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修订说明书,于2021年4月13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155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0年12月)(2021年 第10号)

2021-01-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55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8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4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20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3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帕米膦酸二钠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 第9号)

2021-01-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帕米膦酸二钠注射剂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所有帕米膦酸二钠注射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帕米膦酸二钠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1年4月11日前报国家局药品审批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湿毒清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 第5号)

2021-01-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湿毒清制剂(包括片剂、胶囊剂)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禁忌】项进行统一修订完善。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修订说明书,于2021年4月8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血府逐瘀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 第4号)

2021-01-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血府逐瘀制剂(包括片剂、丸剂、颗粒剂、胶囊剂、软胶囊、泡腾片、口服液、丸(水蜜丸))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修订说明书,于2021年4月1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修订)的通告(2021年 第3号)

2021-01-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新增和修订了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评审专家委员会换届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1〕14号

2021-01-19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为适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形势,切实发挥专家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行政审批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培训、考核等程序,我委组织对国家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了换届。第三届评审专家委员会由176位专家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并设专家委员会秘书长1人、评审秘书20人。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1-01-19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区级老年健康服务指导中心的通知》要求,各区卫生健康委重新调整了本辖区区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经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北京老年医院为市级指导中心,北京市隆福医院等16家医疗机构为区级指导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豫卫职健〔2021 〕2号

2021-01-19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岁末年初,人员流动性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同时又是各类职业性化学中毒的易发期,是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时段。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和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及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1-01-19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确定2020年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的通知》(国卫妇幼儿卫便函〔2020〕30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等5家机构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确定为2020年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同时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工作指引(2020年)》的通知》(粤卫办妇幼函〔2020〕15号),我委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专家书面初审、集中答辨复审,确定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等16家医疗机构为第一批广东省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现将我省的国家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见附件1)及广东省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2)印发给你们。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1号

2021-01-19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检查员队伍,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推动我省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促进我省生物医药强省建设,现提出《广东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1-19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首都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制定《北京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础保险补偿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2021-01-19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础保险补偿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新疆】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1-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9号)精神,根据《关于建立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新医保〔2020〕136号)要求,现就贯彻执行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浙江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库部分产品移出交易目录的公示

2021-01-19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为减轻企业负担,便于医疗机构采购搜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库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药采2020〔3〕号)的工作安排,现将部分无医疗机构采购记录的阳光采购基础库产品移出交易目录(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辽宁】关于对2020年12月份价格和供应异常药品进行调查的通知-辽医保价采函〔2021〕4号

2021-01-19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儋州DRG付费国家试点(模拟运行)工作推进会顺利召开

2021-01-19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经国家医保局专家组评估,儋州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被批准进入模拟运行。1月15日,DRG付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儋州市顺利召开。儋州市市委书记袁光平会前专门听取了情况介绍,明确要求国家试点工作必须出成效、积累可推广经验。儋州市副市长吴波、省医保局副局长吴正一、省社保服务中心主任何先英、省医保局医疗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罗正秋、副处长章平、省社保服务中心医保处处长陆燕、省卫健委体改办李泽以及儋州市医保局、卫健委、社保中心、试点医疗机构负责人、DRG工作联络员、技术服务团队等38人参加了会议,并共同研究部署了下一步任务分工。会议由儋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才高主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2号

2021-01-19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要求,现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关于对预新纳入医保目录药品开展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1-01-19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精神,确保我市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目录新增药品的优惠政策,经研究,决定开展预备案工作,备案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