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5日

2023.01.05
读要网

【国家】关于印发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2〕455号

2023-01-0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加强医院疼痛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国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现将《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338号

2023-01-05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有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67号),经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查、网上公示等工作,确定了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现予以公布。

【国家】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全爱卫发〔2022〕5号

2023-01-0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国家】我国国产体外膜肺氧合治疗(ECMO)产品获批上市

2023-01-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患者治疗需要,2023年1月4日,国家药监局经审查,应急批准深圳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一次性使用膜式氧合器套包注册申请,二者配合使用,用于急性呼吸衰竭或急性心肺功能衰竭、其他治疗方法难以控制并有可预见的病情持续恶化或死亡风险的成人患者。作为国产首个ECMO设备和耗材套包,上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性能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国家】2023年1月5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2023-01-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国家】关于公示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维护信息的通知(2022年12月)

2023-01-05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应用,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医保药品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现将2022年12月药品维护信息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关于我市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等药品医保信息维护的通知

2023-01-05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对接及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67号)、《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价格等信息调整操作规程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2〕38号)、《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2〕7号)工作要求,按照市医保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医保经办管理实际,我们完成了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等药品的信息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公布安徽省2022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申报信息的通知-药采〔2023〕2号

2023-01-05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现对我省2022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申报资质信息予以公布(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系统申报合格信息汇总表(公布版)》)。请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平台信息,拟于近期完成报价及后续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2023-01-05 【北海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1月2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徽】关于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公示

2023-01-05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5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专家集体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请的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试行价格自2023年1月5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吉林长春】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长医保联〔2022〕16号

2023-01-05 【长春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5号)、《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要求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22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提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05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组织编制《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1-05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甘肃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基本用药清单的通知

2023-01-05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理性购药,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基本用药清单,现予以公布,请参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54号

2023-01-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全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广西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自治区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做好胶片和补片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

2023-01-05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和河南省联合开展的补片、胶片类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协议期已满,按照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安排,现就接续结果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将部分新冠肺炎防治药品临时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1号

2023-01-05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治的医疗保障工作,经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将部分新冠肺炎防治药品临时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57号

2023-01-05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全省医保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29号)、《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湘政办发〔2021〕62号)、《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湘医保发〔2021〕41号)和《关于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 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医保帮扶监测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江苏】关于公布参与药品带量采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5号

2023-01-05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7号)的要求,相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需在省平台注册账号、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基本资质(含采购主体、门店、仓库信息)维护完整后,方可通过省平台采购药品。中心将定期在省平台发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资质维护情况,现将有关药店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四川】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内江市2022年第一批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试行价格的通知-内医保发〔2022〕37号

2023-01-05 【内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正式公布144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1号)和《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技术开展情况和医院申报的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经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将我市71项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试行价格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广西】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23-01-05 【南宁市医疗保障】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各级医保部门须将本通知发至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遵照执行。

【广西】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南宁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2023-01-05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2号)有关规定,我局草拟了《南宁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诚恳欢迎社会各界于2023年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山东】关于在中西医结合防治新冠病毒感染中推荐使用“清肺排毒汤”的通知

2023-01-05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要求,根据全省疫情医疗救治情况及疗效观察情况,在征求全省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中医药专家委员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现将“清肺排毒汤”推荐各地在临床医疗救治中使用,并将全省可提供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或清肺排毒汤的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1-05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建议于2023年2月4日前反馈至邮箱:fdamd@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意见反馈”。

关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胸外科、创伤救治专业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名单的公示

2023-01-05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按照《山西省医疗质量控制组织管理办法》,现对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胸外科、创伤救治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受托单位及拟任负责人予以公示。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陕西“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陕卫法规发〔2022〕55号

2023-01-05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卫生健康标准是实施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落实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保障。为了以标准化助力健康陕西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及推进标准强省战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和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规划。

关于印发陕西省“全民健康保”实施方案 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33 号

2023-01-05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陕西省税务局、陕西银保监局联合制定《陕西省“全民健康保”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2023-01-05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我省护理工作,全面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决策部署,助推我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四川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3-01-05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2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的相关规定,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我局对《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全省清单》)进行再次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相关指标意见的公告

2023-01-04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我局对照《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等文件,在组织开展系列摸底调查、实地调研、模拟测算、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拟定了我省和各市(州)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和调控系数,拟定了我省口腔种植服务能力相关性指标及分值,并已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

2023-01-05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云南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云南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监督管理细则》,经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关于开展治疗用生物制品挂网采购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1-05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现就治疗用生物制品挂网采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浙江】关于开展药品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挂网采购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1-05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现就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挂网采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正文。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 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

2023-01-0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新变化和防控工作新挑战,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减轻患者医疗负担,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关于公布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2023年版)的通知

2023-01-05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确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1〕55号)和《关于执行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确定操作指引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23年版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基准等级系数(详见附件1)和加成等级系数(详见附件2),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