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1.05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建议于2023年2月4日前反馈至邮箱:fdamd@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意见反馈”。
附件: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