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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医疗保障领域柔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医保〔2021〕61号

2021.10.18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各科室、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29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三明市医疗保障领域柔性执法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医疗保障领域

柔性执法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理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既不得以强调严格管理为由而忽视柔性执法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以推行柔性执法为由而疏于或放弃监管职责。

(二)宽严相济原则。实施行政处罚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罚当其过。实施行政强制要遵循“最小侵害”规则,依法可以不实施的,尽量不实施,依法确需实施的,尽可能减少对行政相对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三)主动便民原则。要主动聚焦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行政相对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柔性执法具体措施。柔性执法程序应当简明高效,配套文书内容应当简单清晰易懂,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柔性执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实施柔性执法都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一)柔性执法理念基本确立。通过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完善行政监管制度,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柔性执法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予以法治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三)执法方式方法进一步改进。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行政执法要积极采取辅导建议、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法,激励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引导确立诚信守法观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方法

推行柔性执法,积极采取但不限于下列工作方法:

(一)说服教育。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行政相对人心悦诚服地配合执法机关,以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

(二)行政建议。根据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在日常行政监管中主动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三)行政约谈。针对行政相对人因内部制度缺失或疏于管理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已经发现的突出问题,可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方式,对其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完善制度、整改问题、迅速纠正违法行为。

(四)行政告诫。对行政相对人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行政告诫、警示等适当方式督促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其正确规范和行为要求,而依法不予处罚或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2021年9月)

市医疗保障局及各派出机构召开执法人员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固有观念,消除思想顾虑,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2021年10月-12月)

按照工作方案落实柔性执法,确保取得实效。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不走样、不变形、有实效。

(三)总结提升并长期坚持(2022年开始)

定期对本系统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完善柔性执法清单,完善配套法律文书, 探索柔性执法的有效途径,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方法,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巩固柔性执法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及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柔性执法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柔性执法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信息反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序时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年度1月20日前对上一年度柔性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附件:1.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建议书

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告诫书

5.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行政约谈通知书

6.柔性执法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