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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我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类按DRG床日付费点数标准的通知

2022.11.23
贺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医保局,八步区、平桂区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精神类按DRG床日付费方式,我局研究确定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类按DRG床日付费点数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数标准

    精神类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床日点数标准(保留8位小数)为2.36182972。

    二、实施时间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类按DRG床日付费点数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已完成月度清算的月份,可在年终清算时重新申报为按DRG床日付费病例。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