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求《海南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意见的通知
2025.06.17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0〕4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海南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箱发至403475213@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