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津卫规发〔2021〕1号
2021.07.23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