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和《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辽药监告〔2021〕64号
2021.08.23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执业药师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省药监局分别起草制定了《辽宁省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和《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
邮箱:54416618@QQ.com。
附件:
1. 辽宁省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