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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通知-湘药监函〔2022〕38号

2022.05.27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相关企业:

为落实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44号)精神,我局印发了《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现请你局根据《遴选办法》通知辖区内生物医药产业相关企业,积极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企业、重点品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相关企业于2022年6月10日前向当地市场监管局申报,各市场监管局于6月17日前完成初审,并于6月24日前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二)产品资格证明:药品注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批件、特殊化妆注册批件等。

(三)主营业务收入与销售额证明:(1)企业或产品过去3年内所获得的设区市级以上荣誉或奖励证明;(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证明、纳税情况相关证明。

(四)其它佐证材料:省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第三数据研报等能够证明企业或产品行业影响力、市场占有率领先优势的证明材料,以及企业认为其它有助于专家评委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评审与授牌奖励

我局将于7月8日前组织评审,报省药品(疫苗)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对外发布,适时对获选企业和品种进行授牌和奖励。

四、有关事项

(一)严控申报主体。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湖南省辖区内设立并取得相关证照,在生物医药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且近三年内无药品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

(二)严审申报条件。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遴选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要求申报主体出具相应佐证材料。各项指标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严查申报资料。申报企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交的所有材料和信息必须是真实的,若有虚假不实,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各初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信息的审核把关,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企业和产品不予审核通过。

联系人:张毓瑜

联系电话:0731-88633302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附件:1.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申报表

     2.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产品申报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产品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