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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8.1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我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4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

      2.2021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经费分配表

      3.2021年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问卷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

一、目的

推进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的要求,掌握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并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

二、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一)常见病监测范围和监测学校选择。

监测范围:覆盖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

监测学校:每个盟市选择1个城区监测10所学校(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1所综合性大学);

其余所有旗县区监测7所学校(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

监测对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小学校。

监测内容: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卫生、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医务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

监测形式:纸质问卷调查,系统平台录入。

监测用表:表1-1(卫生行政部门填写)、表1-2(中小学校填写)。

2.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

监测对象:学生。

监测范围: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大学一至三年级。

监测人数: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80名自检测日期起满5岁半至6岁半儿童,小学、初中和高中每个年级至少80名学生,即每所小学至少抽取480名学生,每所初中、高中和大学至少抽取240名学生。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

抽样要求:本年度监测班级必须是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抽样班级,新增的年级(即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的一年级)监测班级应遵循随机抽样的原则选定。

监测形式:纸质问卷调查,系统平台录入。

监测用表:表2-1(中小学生)、表2-2(大学生)、表2-3(幼儿园)。

3.学生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监测对象:学生。

监测范围: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和大学一至三年级。

监测人数:每个年级至少80名学生,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每所学校至少抽取240名学生。

抽样要求:本年度监测班级必须是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抽样班级,新增的年级(即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的一年级)监测班级应遵循随机抽样的原则选定。

监测形式:电子问卷(学生上系统平台答题)。

监测用表:行为影响因素监测使用表3-1(小学版)、表3-2(中学版)、表3-3(大学版);视力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使用表4。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

监测对象:教室。

监测学校:各地对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学校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监测数量:每所学校选择6间监测班级教室,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测量,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建议。

监测形式:纸质问卷调查,系统平台录入。

监测用表:表5。

三、近视和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干预

(一)干预对象和范围。干预范围覆盖所有地市及区县,针对监测学生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全面推广近视防控试点地区有效干预方法,以点带面,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干预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干预内容和方法。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牙日、学生营养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1.专家进校园行动。定期到学校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师和后勤管理采买人员进行学校卫生标准的宣贯,2021年重点对《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进行宣贯,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合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中,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学校卫生标准。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 把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作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手卫生习惯、咳嗽礼仪、正确佩戴口罩、科学用眼、合理作息、足量运动、良好姿势、均衡膳食、口腔卫生习惯等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督促学校改善教学、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休学登记和追踪随访等工作,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提高课桌椅符合率,降低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促进家长重视学生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工 作,掌握传染病、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的防控知识和技能。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力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针对监测新发现的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重点人群,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加强个性化管理和指导,降低危害。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儿童青少年健康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做好学生传染病、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是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始终把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摆在首要位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强化总体设计、组织保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到位,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实施。

(二)协调配合,保障经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作为公共卫生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切实保证监测和干预工作所需经费,加强人员和设备保障力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地要将监测发现的主要学生健康问题及建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各项目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在购置必须设备、数据分析软件、试剂、耗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差旅、交通、补助、劳务、设备维护等方面,确保按时高效完成项目工作。

(三)健全机构,提升能力。把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加强旗县级疾控中心学校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培训,配齐设备,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工作能力。同时,疾控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等相关人员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各地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技术指导、检查、考核、评估及追责问责制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评议考核要求,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五、质量控制

各地要规范学生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采集、管理、应用,适时进行干预评估,确保监测质量和干预的有效实施。科学选择监测地区,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使用符合要求的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干预方案开展干预活动。盟市疾控中心在接受自治区统一培训后,对所辖旗县项目监测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加强检查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对入校专业机构进行审核,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并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

六、报送数据,提交报告

各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数据的审核及汇总,于2021年1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其中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经本地区人民政府确认同意后,分别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和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完成结果分析,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监测和干预工作报告分别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和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技术报告报送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附件

字377  2.docx

字377  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