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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名单的通知

2021.11.22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加强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临床研究项目质量提升,我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批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以下简称“质促中心”)的申报与评审工作。通过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先行试用,最终确定19家单位为第二批质促中心,现将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质促中心有效期限为3年,根据工作开展和学科队伍建设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质促中心及其依托单位要按照《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开展工作。依托单位应为质促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基本条件保障并支持其开展临床研究质量促进相关工作。质促中心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循证医学、临床流行病学等方法学研究,不断提高方法学评价能力;应紧密结合临床研究需求,积极开展方法学培训、提供方法学辅导等支持性服务,认真完成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委托开展的方法学前置审核、立项项目核查、项目稽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切实发挥好临床规范化研究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首都临床研究规范化开展。

附件:1.2021年第二批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名单.docx

                 2.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doc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8397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