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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用耗材管理等部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拟挂靠单位及拟聘用主任委员的公示

2021.09.1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竞聘天津市医用耗材管理临床免疫和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主任委员的通知》(津卫医政便函〔2021〕421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竞聘天津市感染性疾病等三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主任委员的通知》(津卫医政便函〔2021〕513号)要求,我委组织医用耗材管理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及聘用主任委员竞聘工作,现将竞聘后部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拟挂靠单位和拟聘用主任委员信息(见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3日),公示期内如认为对本次竞聘流程不符合既定程序,可向我委医政医管处提出异议,并一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或公示期内提出的异议超出上述内容的,我委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文超,律扬。

联系电话:23337727,23337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