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的公告-辽药监告〔2021〕104号
2021.12.02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我局起草了《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7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yhltjgc.fda@ln.gov.cn。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