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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广州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5.08.20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地区各相关医疗机构及其他各相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市医疗护理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医函〔2025〕44号)要求,现就开展广州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通过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遴选具备优质培训条件的机构作为市级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

二、遴选范围

高等医学院校、卫生类职业技术院校、行业学(协)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省部属医院)、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广东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标准》(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委托广东省护理学会负责组织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按要求提交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申报材料(附件2-4)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于2025年8月22日前报送至邮箱gdshlxh@126.com。

(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现场核验: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单位进行现场核验,重点核查场地设施、师资配置、管理制度等情况。

(四)综合评审:结合材料审核和现场核验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拟定培训基地名单。

(五)社会公示:拟定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市级培训基地。

(六)备案管理:将最终确定的培训基地名单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名额设置

全市首批遴选培训基地15个,后续可根据培训需求分批次增加。

六、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入选培训基地需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开展培训,接受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与监督。

 

附件:1.广东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标准

2.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申请书

3.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师资推荐表

4.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评审表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广东省护理学会联系人:姚惠,联系方式:37635529;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孔苗,联系方式:34349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