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2023年娄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制度的通知》《关于实施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我市的调价评估结果,我局制定了《2023年娄底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采取医保部门制定调价规则、医院自主申报调价项目和调价金额的报价遴选方式,组织制定调价方案,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本次价格调整按照按照“总体平衡、总量控制、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的原则,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62项,其中下调项目20项,上调项目133项,删除项目2项,修正与全省最高指导价存在倒挂关系的项目7项,恢复了调价项目的三类价格。调降项目主要为大型设备检查、化验、大型设备治疗类,调升项目主要是病理类、治疗类、手术类项目。调升项目与省局调整幅度基本保持一致;调降项目按照与省局原有差距保持的原则进行调整。通过下调偏高的影像化验项目价格,拓展价格调整空间,用于提升技术劳务项目的价格,使医疗服务价格更能客观反映技术劳务价值,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和医药费用结构双重正向加速优化。基于2022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调价预计将降低检查检验等三类项目收入2721.5万元,提高医疗服务性收入等1821.4万元。符合省局对娄底市2023年调价总量的控制要求。
本次调价为负增长结构性调整,既不会增加患者负担,也不会增加医保基金的支出。调价后将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促进医疗机构靠服务质量吸引患者,医务人员靠技术价值获得回报,推进基本医疗服务从“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
上述价格调整结果,已按照医疗机构申报调价方案,定价部门按规则遴选测算和审核,市医保、财政、卫健、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医疗机构论证审议的工作流程顺利完成,现将调价方案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8-8262858;来信来访地址:娄底市医疗保障局417办公室(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701号)。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