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23.06.09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2〕15号)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指导原则及“四张清单(试行)”,我局对《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的通知》(黑药监规〔2022〕5号)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反馈至邮箱hljsyjjzcfgc@163.com,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
联系电话:88313089。
附件:1.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指导原则
2.黑龙江省药监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3.黑龙江省药监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4.黑龙江省药监局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5.黑龙江省药监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
6.行政建议书
7.行政提示书
8.行政告诫通知书
9.行政约谈通知书
10.行政约谈记录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