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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2020.10.11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实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虚高价格,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我省参加了由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建设兵团、湖南、广西、贵州和海南10个省(区、兵团)组成的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并产生中选结果,为确保中选结果顺利实施,现将我省做好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要求


(一)采购主体。我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和具备开展人工晶体相关手术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


(二)采购清单。在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中结合我省临床实际使用情况,并组织专家论证,勾选出我省使用的46个人工晶体产品组成我省人工晶体带量采购清单。(见附件1)


(三)采购周期。根据《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实施方案》要求,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自执行之日起)。


(四)约定采购量。按照《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文件》中制定的中选产品带量采购数量计算方法,结合我省上报采购量、各采购主体自行上报的采购量和中选产品情况进行约定采购量的分配。以在甘肃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的“带量采购”模块中的数据为准。


(五)执行时间。2020年11月1日起我省开始执行省际联盟组织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原采购的中选品种库存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消化。


二、采购平台及采购流程


(一)采购平台。“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的“带量采购”模块为人工晶体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入口,可通过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gansu.gov.cn/)“药品招标采购”栏目或者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服务窗口”栏目登录。


(二)采购流程。在采购目录中的产品需要各采购主体、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在网上登录采购平台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和配送关系建立后(操作帮助见附件2),方可进行网上采购。约定采购量和货款30天结算等完成情况均通过系统进行设置、提醒和预警,实现中选产品带量采购、结算、使用、支付标准等全流程信息化监督。


三、中选价格


(一)省际联盟联采办公布的联盟地区人工晶体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价格为交易系统的“带量采购”模块中的采购价格。


(二)已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联盟中选产品调价后转入“交易平台”的“带量采购”模块,医疗机构直接采购;联盟中选甘肃未挂网的产品,按规定申请挂网,并承诺以中选价格供应甘肃市场,将导入“带量采购”模块供医疗机构直接采购。


四、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各采购主体应优先采购使用我省人工晶体带量采购勾选目录中的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各医疗机构可采购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其他价格适宜品种。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应继续执行中选价格。


五、严格质量监管和配送服务


(一)中选企业是产品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生产企业应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甘肃市场约定采购量需求,并按照合同进行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对执行中不能保障质量等行为,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


(二)中选产品生产企业应及时与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承担配送任务。


(三)生产企业是产品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应督促所选配送企业及时响应订单并配送,省医保局将加大配送情况的通报力度,确保产品配送到位。


六、相关要求


(一)各级医疗保障局、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广泛宣传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医务人员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及时消除群众对临床产品替代的顾虑。认真研判我省落实省际联盟组织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公众关心的问题,密切监测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各级医疗保障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中选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监管,对采购周期内发生的不诚信行为按照国家及我省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要求给予警告、记不良记录等处理。


(三)各级医疗保障局、医疗卫生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应及时将执行中选结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反馈给上级相关部门。


七、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25-69616700转8165或8167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0931-2909192、2909261、2909190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136


附件:

1.甘肃省人工晶体带量采购清单.xls

2.甘肃省人工晶体带量采购操作帮助.docx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