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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理工作的通知》修改意见的通知

2021.05.27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查工作,厘清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闽医保明电〔2020〕49号)精神,经研究,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制定《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xmybzxglk@xm.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4号楼厦门市医疗保障局(邮编:361001)。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592-285833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

    

附件:1.《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