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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达标机构的公示

2021.10.21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关于做好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21〕7号)的要求,我委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达标机构创建工作,经机构自评、区级申报,有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市级复核达到推荐标准,具体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21日-10月27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邮编:300070,受理电话:022-23337796,联系人:范老师。 

附件:2021年天津市达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