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黑龙江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品种目录(第一批)的公示
2021.02.03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黑药监规〔2019〕10号),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遴选了146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附相关说明,及时来函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期满未有意见者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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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