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卫生健康医疗监督领域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4.11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卫生健康医疗监督领域营商环境,促进文明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4〕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吉林省卫生健康医疗监督领域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4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形式反馈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与监督处。
联系人:刘一泽,0431-88904073
传 真:88906094 邮箱:jkc8906094@163.com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省卫生健康委 130000
附件:吉林省卫生健康医疗监督领域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