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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5.07.15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7月2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3260300(传真)

邮  箱:ybj_sybzx@gd.gov.cn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保局

邮  编:510630

 

附件:

1.《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2.关于《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