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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开展本市化工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6.1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化工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5〕240号)文件精神,请相关单位报送推荐材料。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面向本市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四个行业领域,开展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工作。推荐的技术装备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装备应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新技术、新装备。

(二)技术装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可实现快速复制推广。

(三)技术装备水平先进、具有创新性,工艺成熟,实用性强,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且已有成功应用案例,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鼓励推荐应用门槛较低、具有良好投资回报、适宜在中小微企业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技术装备。

二、推荐程序

(一)相关单位填报申报材料。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以技术开发单位为主申报,每项技术需要技术开发单位填写附件1,需要该技术的使用单位填写附件2。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技术装备的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且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5日前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二)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根据要求从防护效果、创新性、可靠性、经济性、适用性等方面审核申请材料,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本市推荐技术装备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三、联系方式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何老师 021-23117793

邮箱:shzyjkc@wsjkw.sh.gov.com

    邮寄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附件:1.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申报书

     2.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装备应用示例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