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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进一步做好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有关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08.15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津医保局发〔2021〕75号)实施以来的实际运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结算管理、付费调节、激励约束等机制,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平稳有效运行,我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面向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8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hangtao02@tj.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