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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下达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5〕946号

2025.08.15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液中心、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第四医院、妇幼保健院、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54号)要求,经研究,下达你盟市、单位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19Z019511001000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根据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要求,按照保持现有中央与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原则,改革中央增支部分通过地方上解基数的方式解决。各地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前提下,可将补助资金继续用于改革前各地围绕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的相关项目。

二、各盟市、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该指标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列入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科目。

附件:1.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更新0804).xlsx

附件2.2025年疾病预防控制部分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更新0802).xlsx

附件3.2025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更新0804).xlsx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