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标(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2.04.2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79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1号)精神,完善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标(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4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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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