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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3.12.07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放管服”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12月2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nmgyhltjgc@sina.com,反馈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发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意见建议反馈”。

联系人:金犇 

联系电话:0471-450712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