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桂卫办发〔2021〕12号
2021.05.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桂卫办发〔2021〕12号
委机关各处(室、局):
在2020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中,社会公众对我委提出22条意见建议。按照《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反馈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并同步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布。请各处室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和标准抓好落实。整改工作须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请各处室11月20日前将整改成效报委绩效办。
附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