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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保留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冀卫法规函〔2024〕6号

2024.08.07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计生协,委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30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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