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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关于开展2025年度贵州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2025.08.08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中药标准体系,提升药材、饮片质量控制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相关规定,

现就开展2025年度贵州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以下简称“省标”)制修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和监管工作实际,系统梳理、科学评估现有省标,重点针对临床常用、地方特色显著、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或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药材、饮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标准的制定、修订、提高或废止工作。通过本次工作,力争形成一批科学严谨、实用性强、能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控制水平的省级标准,为我省中药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标准制定:重点制定本省道地药材、特色药材、常用大宗药材及相应饮片的质量标准;制定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但在我省有较长时间使用历史、临床需求明确、资源可持续的药材、饮片标准。

(二)标准修订:对现行有效的省标进行全面梳理评估。重点修订:

1.检验方法落后、专属性不强、操作性差的标准;

2.质量控制指标设置不合理(如限度过宽或过严),难以有效反映产品质量的标准;

3.存在安全性风险隐患需加强控制的标准;

4.与现行版《中国药典》或国家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需进行协调统一或提升的标准。

(三)标准废止:对于已纳入最新版《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且其内容已完全涵盖或替代现有省标,或药材、饮片资源枯竭、临床已不使用的品种,按程序启动标准废止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省内各级药品检验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中药生产企业、中药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申报范围:

1.拟新增制定的药材、饮片品种标准。

2.需修订或提高的现行省标品种(请注明现行标准编号及名称)。

3.建议废止的现行省标品种(需充分说明理由)。

(三)禁止申报新增的品种:

1.无本地区临床习用历史的药材、中药饮片;

2.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

3.国内新发现的药材;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

5.从国外进口、引种或者引进养殖的非我国传统习用的动物、植物、矿物等产品;

6.经基因修饰等生物技术处理的动植物产品;

7.其他不适宜收载入省级中药标准的品种。

(四)申报材料:

1.《贵州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附件1)。

2.《贵州省中药饮片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附件2)

3.《贵州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研究课题任务书》(附件3)

4.对于废止建议,需提供充分的调研论证报告。

5.申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6.联合申报需提供合作协议。

(五)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聚焦重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二)鼓励开展多单位协作攻关,共享资源和技术优势。

(三)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或送达时间为准),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7层731室

联系人:省药品监管局药化注册处 王勇

联系电话:0851-86855959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8797099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贵州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docx     

2.贵州省中药饮片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docx

3.贵州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研究课题任务书.doc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