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印发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6.17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562号)已于2012年11月18日实施。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补充征求《关于印发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及联系方式发送至:nkrsjbgs@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