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内蒙古鄂尔多斯】放射治疗类、麻醉类、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

2025.05.29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管理我市放射检查类项目及价格,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市医疗保障局对标国家医保局《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关于规范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和《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整合现行放射治疗类、麻醉类、耳鼻喉科项目,旨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且便于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
我市将现行放射治疗类整合为15项,停止“CT模拟机三维定位”等9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现行麻醉类整合为10项,停止“支气管内麻醉”等2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脑氧饱和度监测”等6个项目使用范围,同步对“分娩镇痛”的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将现行耳鼻喉科整合为164项,停止“耳纤维内镜检查”等39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5年5月27日起执行。
一、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项目计价单位为“疗程”的服务项目,由于患者病情不能继续完成治疗,治疗不足一半按 50%收取;治疗超过一半按全价收取。
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麻醉类项目(含分娩镇痛)价格构成中均包含监测费用,不得再单独收费,计费时间以麻醉开始至麻醉结束。同台手术只能收取一次麻醉费用,牙科类涉及的手术项目不得收取神经阻滞麻醉费用。
三、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非手术治疗项目,如需使用相关内镜可收取内镜检查费用,如行鼻腔异物取出时使用“鼻内镜”,可按照“鼻腔异物取出费+鼻内镜检查费”收取费用;各类内镜下手术项目,价格构成中已包含内镜使用成本,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关治疗时,开放手术与经内镜手术执行相同的价格标准,不得再收取内镜辅助操作费用。
此次规范整合三类项目价格政策的实施,将为广大患者带来更公平、透明、合理的放射检查服务,进一步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促进医疗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推动国家立项指南在我市落地执行,不断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提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科学性和兼容性,使医疗服务更加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