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药品挂网资格的通知-药采﹝2024﹞28号
2024.05.20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各医疗机构及相关企业:
依据《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药品联动降价工作的通知》(药采﹝2023﹞202号)、《关于公示暂停挂网部分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通知》(药采﹝2023﹞203号)文件,现暂停相关药品挂网资格(详见附表)。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