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四川省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6.10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美容机构管理,强化医疗质量控制,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等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我委起草了《四川省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周莹
联系电话:028-86136360
电子邮箱:340073312@qq.com
附件:四川省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