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06.22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成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门诊待遇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反馈意见(邮件标题请注明“门诊共济公众意见反馈”),由于按照省级文件要求,本实施细则须在2022年10月底前印发且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故按规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
电子邮箱:cdsybjybc@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