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警戒风险调查分析报告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2025.04.27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全省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警戒风险调查分析报告能力,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研究起草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警戒风险调查分析报告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5月30日前反馈我局(邮箱:fdamd@shandong.cn)。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